“全电发票真是简单又便捷,开票不需要税控设备,以后发票报销、入账、归档也更容易了。”7月20日,湖北恒曦康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简念,在看到内蒙古一家公司开过来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对上门开展受票辅导的税务人员说道。
全电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简称,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7月18日起,湖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受来自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作为全电发票第二批受票扩围试点单位,孝南区税务局在7月11日对全区1436户企业进行“预先服”网格化安排,并在7月13日完成全区所有企业“预先服”网格化任务,同时对系统内部120余人次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视频培训,并印制5000份相关辅导资料进行宣传。
7月18日当天,孝南区税务局作为孝感市首批收到一张全电发票,金额1188元,随后陆续收到三张全电发票。下一步,孝南区税务局将全力做好全电发票的落地服务工作,持续跟进服务,确保企业熟悉相关政策及操作,围绕《公告》文件精神解读、试点扩围样式、具体操作、退税流程等方面,真正为纳税人做到“面对面”“点对点”“一对一”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