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向肖港镇白湖社区脱贫户邱某某的“一卡通”发放了救助金3000元。驻肖港镇白湖社区第一书记郑紫峰是邱某某的包保干部,他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应救尽救’‘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缓解了邱某某生活困难,推进了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形成了工作合力,这件实事办得好!”
2022年初,郑紫峰在入户走访中发现,脱贫户邱某某在2015年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因对方无赔偿能力,他一直没有得到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郑紫峰通过与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建立了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协作机制,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送救助线索。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事故发生前邱某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4人,妻子因病早亡,父母都年过八旬,儿子31岁(精神二级残疾)。事故发生后,邱某某因事故导致二级精神残疾,失去劳动能力,这个家庭失去唯一劳力,加上事故后没有得到赔偿,生活更加困难。
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邱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邱某某身体的特殊情况,郑紫峰带领村干部全面协助检察院上门收集邱某某家庭生活困难、伤情鉴定、裁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核定后向邱某某发放了救助金3000元。
2022年,村里帮助邱某某流转了几亩土地,增加了邱某某家庭收入。下半年,郑紫峰还将积极与镇政府、区残联等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申请提高被救助人邱某某的低保金标准和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其收入水平,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防止“因案返贫”的发生,有效发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职能作用。